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

手機發明者之一的良心告白




手機發明者之一施敏的良心告白

美國國家工程研究院最近公佈新院士名單,共有三位華裔學者入選,本刊上期僅提及吳京院士及 陳惠發 教授,尚有一位獲此殊榮者為本院新科院士、著名之電子工程專家施敏 。

施院士為台大電機工程學士、美國史丹佛大學博士,現任交 通大學 教授。他對現代微電子科技(Microelectronics)的發展有重大貢獻,是半導體元件物理及製程技術的權威。

他在經濟部電子工業小組委員任內,協助成立工研院電子所,對開拓我國電子工業有前瞻性的建樹。

施敏,是非常厲害的人物,之前在貝爾實驗室研究,幾年前才回到國內,是 大哥 大四個發明人之一,寫過一本半導體元件物理,發行量大概已有一兩百萬本,被論文引用的次數約兩萬多次 (據說是世界第一),這樣說只是想傳達一位學術界上很有地位的學者的看法而已。

施敏先生在一場Evolutio n of Nonvolatile Semiconductor MemorySeminar時再三的強調關於手機的危險性,他引用美國目前研究的數據:人類如處在 2mG(毫高斯),就會有不好的影響,並當場示範,只使用可在10~200Hz(赫茲)範圍內的儀器,量的的結果是:手機超過了儀器的上限 1000m G,而手機所用的微波範圍在2000,20000Hz 或更高。

他在國家實驗室所量的結果可以到達1~2 mG(毫高斯),這是通話中所量測的,更別提是在接通中了。

本實驗所用的手機是motorola的,其他的品牌也不會好到哪去。

他舉一個在日本的朋友為例,他每天跟女友用手機聊天超過8小時,結果辦了第三天就掛了。

施敏教授又做了一個例子,就是用耳機來講手機,在耳機旁所測的電磁波約是 10 mG(因為電磁波是成指數的衰減),所以他做了強力的建議:就是千萬不要用手機來談情說愛, 有急事才適用。 最好不要超過一分鐘,而且最重要的是:一定要用耳機,不用簡直是一種慢性的自殺!

手機發明者之一的良心告白:
1.
使用手機五年可能會致癌
2.
手機掛在左腰比在右腰好
3.
最好不要掛在身上,最好放在背

4.
手機越迷你, 輻射越強.
5.
最好用耳機聽


小心使用手機,請好好閱讀,這是忠告。

因為手機在接收訊號和發射訊號時,是利用高頻率的波來傳遞的,所以你可以把他想像成就是光,只是頻率不一樣而已。

人體由原子所構成,每個原子都有能階,如果剛好能接收這樣的入射波的話就會吸收能量,這和微波爐的原理是一樣的

所以還是得小心一點喔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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